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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分户口的好处和害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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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好处是留有潜力,因为乡村户口将来还有机会落城镇,而一旦落了城镇就没法往回落,所以落乡村好。当然最大的到处是,征地后会予以相应的赔偿款,分配肯定的回迁房,瞬间从小康以下走向富裕。一旦乡村户口所在地无地盘(个人、集体所属的地),不会征地、也就没赔偿,乡村户口就无用了,这样就不如城镇户口。城镇户口的主要优势在于让小孩免费入学享受城市的义务教育,如果不是城镇户口或不在户口所在地入学,就往往需要交一笔不菲的择校花费。当然有个别城市的公也会本地城市户口的要求,但不是很普遍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

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,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,领取迁移证件,注销户口。

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,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,学校的录取证明,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,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。

公民迁往边防地区,必须经过常住地县、市、市辖区机关批准。

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,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,城市在三日以内,农村在十日以内,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,缴销迁移证件。

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,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:

一、复员、转业和退伍的军人,凭县、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;

二、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,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;

三、被人民、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,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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