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告已经撤诉的案件,是必须解除查冻你的银行账户的。撤诉了,你收到的准许撤诉裁定书后,应当尽快解除冻结,这个在时间上法律没有明确规定,如果超过十天,你让你代理人可以去,就告诉办案法官再不解冻,有任何损失由承担,会起诉。
法律依据:
《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的规定》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应当作出解除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裁定,并送达申请执行人、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:(一)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案外人财产的;(二)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;(三)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,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;(四)债务已经清偿的;(五)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;(六)人民认为应当解除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其他情形。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,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