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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借款是否会导致抽逃出资?

来源:瑞奇养生


法律分析:一、公司借款是否会导致抽逃出资?

股东向公司借款,是否构成抽逃出资,不能一概而论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抽逃出资:

1、是否损害了公司的利益。抽逃出资往往具有现实损害,即股东以借款的形式从公司抽逃资金,造成公司财产永久性损失,降低公司承担责任和风险的能力,从而损害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;

2、是否经过法律程序,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。对于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、监、高的股东,公司不得向其提供贷款。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股东向公司借款,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或者法律有关规定,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,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避免表决;

3、是否存在合理的债权债务关系。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有合理的目的和用途,是否签订了股东借款协议,协议中是否约定了还款期限、市场化利率、是否有担保或担保等因素,都会影响贷款性质的认定。

二、如何避免股东因从公司借款而被认定为抽逃出资?

避免股东因从公司借款而被认定为抽逃出资,从而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,律师提出以下建议以供参考:1、股东借款前应按照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严格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,借款股东应于决策程序中进行回避并及时向其他股东进行披露,并在公司财务上按照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。2、股东应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,协议中应对借款利息、借款期限、偿还方式、是否设立担保等通用借款内容进行约定,并尽量使上述约定符合市场环境下公允交易之标准。3、取得借款后,股东应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及时履行还本付息义务,保存好相应还款凭证。公司应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及时进行还款催告,保留好相应催告凭证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,股东不得抽逃出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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